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引导我院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拥护者和捍卫者,在“12·4”我国第十一个“国家宪法日”来临之际,2024年11月28日,我院携手常州市律师协会党建研究指导工作委员会,邀请王超律师、陈旭燕律师以“法治班主任”的身份,为部分大一新生开展以宪法为专题的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课。
课堂上,法治班主任通过普及宪法的概念,介绍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,详解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区别,逐步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宪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组织同学们进行提升宪法意识的分析和思考。同学们通过聆听法治班主任的讲授,认识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;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。
本次宪法法治教育第一课,是我院依托党建共建平台、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的系列活动之一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,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,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,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。(文:周梦梦,图:融媒体,审核:杨惠)